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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那天晚上,下水道的井蓋丟失,本來有警告線,也被人拆了……你騎車子一直很仔細,偏偏那天剎不住車、偏偏那天跌倒,偏偏那天差點兒跌進下水道——」於錦芒呼吸急促,她耳側好像聽到了——若有若無的狗叫聲——她知道附近有戶人家偷偷養藏獒——她猛然看大學版路世安,呼吸急促:「你書包里裝著什麼?」

  大學版路世安微怔,又說:「肉火燒。」

  淄博肉火燒,博山肉火燒。

  是小於最愛吃的、提起過好多次的、鎮上那一家的肉火燒。

  於錦芒已經無法思考了,她拉住大學版路世安的手,猛然往前奔跑:「——跑!!!」

  大學版路世安不明所以,他並沒有同另一個路世安接觸過,自然也不明白於錦芒此刻的慌亂是因為什麼。但在於錦芒拉住他手腕的瞬間,他仍舊跟著她奔跑,沒有停留。

  沒有什麼好猶豫的。

  他需要保證小於的安全。

  涼風狠狠刮著於錦芒的耳朵,耳朵尖的冷疼漸漸地化作輕微的耳鳴。於錦芒大口呼吸,感覺到那些冷氣順著呼吸道刺痛了肺。她終於明白剛才的路世安為什麼獨自離開,終於明白為什麼……

  為什麼,每一次,每一次,在她們「穿越」的節點前後,小路都會經歷一次險些喪命的「危險」。

  每一次,危險發生時,路世安都不在場。

  ……

  於錦芒牙齒發顫。

  因為。

  一開始的「讓他討厭你」也好。

  還是「分手」也好。

  這些都不是路世安的真實目的,這些都是藉口。

  從始至終,路世安的目的只有一個。

  殺掉路世安。

  殺掉自己。

  他不停穿越,不停輪迴,想要挽救的人,從始至終,只有於錦芒一個。

  為此,路世安不惜一切代價,包括——

  在感情未深時,自己殺掉過去的自己。

  那些無數的輪迴中,路世安後來一直嘗試的,就是如何殺掉自己。

  只是他失敗了。

  如今的他重新寄希望于于錦芒身上,一邊想方設法令於錦芒破壞小於小路的感情,一邊……

  伺機殺掉小路。

  於錦芒說:「王八蛋!!!」

  王八羔子,大潮鮁,大傻子。

  於錦芒火速回憶,只能想到曾經鎮上發生過一起「藏獒傷人」的事情。養藏獒的人就住在離姥姥家不遠的地方,原本在城郊養著,後來被投訴,才偷偷地挪到鎮子上。

  藏獒屬於烈性犬,只認一個主人……

  那人老婆去代他餵藏獒,就被咬了一口,腿上縫了十多針,當時頗為轟動,但那人還是繼續養著……

  後來。

  後來聽說那藏獒咬死了人。

  於錦芒同路世安說起過這事。

  還有呢?

  她想不出。

  頭突突地痛。

  於錦芒咬牙,賓館肯定不能再回了,路世安知道他們住在那裡。就算是躲過這一次,也躲不過下一次——

  現在,只有時時刻刻地守著大學版路世安身旁,路世安投鼠忌器,才不會下什麼狠手。

  於錦芒如此希望著。

  還是快些回到青島。

  小鎮上,人少,能製造死亡的意外太多太多了。

  她拉著大學版路世安的手,卯足全力往前奔跑,她記得附近有個叔叔,開黑車,也會包車。憑藉著記憶,於錦芒一路跑到那位叔叔的家門前,用力敲門,大聲喊門。

  大學版路世安將她身上的外套又攏緊了一些。

  於錦芒喊了好幾聲叔,終於看到院子裡的燈亮。只聽幾聲咳嗽,重重的開門聲,還有叔睡眼惺忪的問話:「誰啊?」

  聽起來就是剛從床上爬起來。

  於錦芒欣喜極了:「是我,叔。我想問問你,現在你能開車送我去市里——」

  門開了。

  於錦芒呆住。

  她看向草草披著外套的叔叔身後。

  站著一臉沉靜的路世安。

  不需要於錦芒問「你怎麼在這裡」。

  獨自經歷無數次循環的路世安已經從她表情中洞悉。

  他望著於錦芒,眼睛沉沉:「曾經的你,也是帶我來這裡。」

  「我建議你殺掉你身旁的小路。」

  「他是之前的我。」

  「我是以後的他。」

  第31章 起源 萬物之初識

  路世安的名字,是他爺爺給取的。

  意為「一世平安」。

  路世安的爺爺,名字響噹噹,叫做路不群,卓爾不群的不群。這個名字是村口裡唯一一個讀過書的教學老師給他取的——路不群還有個哥哥,叫做路卓爾。

  這倆名字,花了兩個摻著榆錢的白面窩窩。

  路不群年輕時走南闖北,才十二歲就跟人去東北——山東地少人多,就這麼些糧食,養不活那麼多嘴。東北地廣人稀,多得是無主的荒地。以前人闖關東,路不群也心痒痒,跟著一塊兒去。

  乘船,從膠東半島出發,到大連,談不上近,也不算遠。

  路不群的哥哥路卓爾就死在船上,他在船上同人打牌,輸了錢,熱血衝上頭,氣不過,一怒之下從船上跳下去。這話說起來太丟人,往後同人講,路不群都說自己哥哥死於一場突然的疾病。同船的人同情他一個人孤孤單單,去了東北後也多有照應,一開始都去做長工,那家養著個白鬍子的老神仙,擅長摸骨算命。有天夜裡,路不群請老神仙喝了酒,又請他幫自己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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