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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覺到了六月,文哥兒終於不到處亂跑了,開始閉關琢磨著怎麼寫文章。

  他能做的事不多,也就筆桿子還能用用。

  只是這筆桿子能起到什麼作用、寫出來的東西能傳得多遠,他是毫無把握的。

  可夢裡那篇文章不是說了嗎?

  有一分熱,發一分光。

  不管這光多微弱,到底是盡過力了,日後不至於懊悔自己什麼都沒做。

  自從出生在這個時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對他好的人,擁有了很多很多的關愛。他每天都沒什麼煩惱,只需要煩惱吃什么喝什麼好。

  他每天都過得很快活。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變好。

  他不是多厲害的人,太遠的事他管不了,他只管眼前看到的。就算最後沒能起到太大的用處,也比什麼都不做要好!

  文哥兒每天回到家就開始伏案書寫。

  一邊寫一邊修修改改。

  這還是他第一次這麼斟詞酌句、反覆思量。

  文哥兒就這麼閉關寫了三天,可算是把整篇文章寫出來了。

  標題是《討「金蓮癖」檄》。

  首先講得便是纏足這種事自古皆無,唯獨北宋之後時局動盪,中原屢喪外族之手,這一陋習方才大行其道!聖賢書中從不提女人小腳,如今一些讀書人卻「文必金蓮」,姑且可以稱他們為「金蓮癖」。

  接著就是細數「金蓮癖」的罪過了。

  第一宗大罪是有違天理。

  足者,猶如房子的地基,從沒聽說過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穩,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況女子還要承擔生兒育女之要責?強求足小,令人費解!上天賜予世人一雙天足,「金蓮癖」卻為了賞玩小腳這一私心肆意鼓動世人將它毀傷,實屬有違天理!

  第二宗大罪是有違人倫。

  「金蓮癖」文必夸足小,每每常寫「三寸金蓮」,以至於民間纏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斷女兒趾骨也在所不惜。許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錯骨之痛,甚至還成了需要靠人抱著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殘廢夭折者不可勝數。

  為父者知其女遭難而不止之,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為母放足,實屬為父不慈、為子不孝!

  這種天理人倫都不顧的人,誰相信他們能為國為民?

  當家禍家,當國禍國!

  國家多難,必因此輩!

  金蓮癖,國賊也,罪不容誅!

  文哥兒還在文末附帶自己整理出來的一些醫案,兩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蓮」而致殘的案例。

  最後文哥兒還在這份觸目驚心的清單後面表示古時抓到自殘導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這種殘害子女身體的父母也應該治罪!

  那些鼓吹三寸金蓮的「金蓮癖」,更是應當抓起來把他們腳纏成三寸再放他們出獄,叫他們與自己不顧天理人倫也要賞玩的三寸金蓮長相廝守,日日賞夜夜賞!

  文哥兒把文章整理出來,已經是六月初四了。

  他把整篇《討「金蓮癖」檄》通讀一遍,覺得已經很不錯了,便讓金生幫忙抄兩份留底,自己逕自睡覺去了。

  這樣的文章拿去給他老師看,也不知會不會被沒收,還是留兩份下來比較好。

  要是李東陽他們不喜歡這檄文不願傳讀,他便出去尋幾個說書先生到外頭讀一讀,總有傳出去的辦法!

  金生這段時間跟著文哥兒到處跑,自然知道文哥兒想做的是什麼。

  他接過文哥兒那篇檄文就著油燈認認真真抄寫起來。

  這幾日文哥兒心裡想著檄文的事兒,夜裡都睡得不怎麼安穩,如今總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覺。

  文哥兒安安穩穩地一覺睡到天蒙蒙亮。

  他早早揣著《討「金蓮癖」檄》去翰林院,等李東陽他們下了早朝便跑過去給他們看自己的新文章。

  李東陽是看著文哥兒這段時間東跑西跑的,心裡對文哥兒能寫出什麼樣的新作來也非常好奇。

  他接過文章一看,赫然發現第一行寫著《討「金蓮癖」檄》幾個大字。

  竟是篇檄文!

  只不過這「金蓮癖」又是什麼個說法?

  李東陽好奇地往下一讀,才知道這是在討伐「金蓮癖」帶起的纏足陋習。

  比起文哥兒以前寫的輕鬆詩文或者調研報告,這文章全然是另一種風格,標題是「檄」,言辭也是奔著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讀來竟時常有如聞驚雷之感!

  李東陽初讀之下,只覺文哥兒文辭大有進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暢。

  可再細讀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頭,竟已兩度再娶,過去二十年裡他先喪髮妻,再喪續弦,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邊的女子便多難至此!

  偏在她們短暫的一生之中還要遭受文哥兒所說的「分筋錯骨」。

  哪怕尋常人家不會強求將女兒雙足纏至三寸,這也是她們本不必遭受的苦難。

  足本天賜,緣何強自求小?

  有違天理,有違人倫!

  想到家中年僅七歲的幼女,李東陽不由久久地盯著文哥兒所寫的「為父不慈」四個字不動彈。

  謝遷他們見李東陽如此情態,都有些訝異,討過文哥兒那篇檄文傳看起來。

  一看之下,謝遷也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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