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向晚:世事艱辛,惟願愛的容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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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乎是下意識的,顧易銘把燃燒的菸蒂用舌尖捲入口中,依靠火星灼傷舌尖的疼痛保持自己的清醒,在她開著代步車緩緩離開的時候,悄悄地驅車跟上去。

  居然是去了小學校?!

  顧易銘把車子停好,悄悄地跟過來,選擇盯梢視線角度並隱藏好自己,看著那個坐在喋喋不休的老太太身邊始終保持著微笑,時而點頭,時而搖頭的女人,默默地問,向晚,這七年多的時間,你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三點一刻,小學校的大門緩緩地打開。

  片刻後,有老師帶著排著隊的小盆友們陸陸續續的出來。

  容向晚和那個老太太互相攙扶著站起來走到學校門口,目光在看見某個穿著校服的小朋友時頃刻變暖,臉上的微笑也變得開心許多。顧易銘恍惚中像是看見了他們初相遇時的那個如四月陽光一樣溫暖的女子。

  然而,下一刻,顧易銘的心再次被什麼東西重重的撞擊了一下,讓他傻愣愣的吐掉了嘴裡燃燒到一半兒的煙,下意識的起身往這邊跑了幾步,又倉皇的停住。

  他微微虛起鳳目斜飛的桃花眼呆呆地看著容向晚牽著的那個有著一頭捲髮,眉眼比女生還漂亮,左眉毛的眉尖藏著一顆米粒大小的紅痣的男孩兒幾分鐘後,拳頭緊握,無力的轉身靠在大樹後面。

  說不出是什麼感覺。

  顧易銘只覺得自己陷入一個怪異的時空中。

  無比的喜悅無比的幸福,又無比的心酸無比的惶恐。

  他想要振臂高呼想要放肆笑,又只能怯懦的躲在樹後,不敢出聲連呼吸都不敢加重。

  全身上下每一根毛孔每一個細胞都叫囂著無比的痛楚。

  那晚,顧易銘被氣勢洶洶趕到的嚴肅拎上車,隨便找了個酒吧進去。然後嚴大隊長給凌墨打了個電話,叫他想辦法把酒吧清場,之後又讓酒保上了一打最烈的酒。

  然後,嚴老大給自己的嘴巴里放了一根煙,拿出火機來啪的一聲打火,點菸,吐了一口煙霧後,冷冷的開口:「說吧,要死要活的是怎麼回事兒?」

  顧易銘自嘲的笑了笑,仰頭灌下一杯酒:「老大,我也有兒子了。」

  「有就有……什麼?!」嚴肅立刻拍桌瞪眼:「你特麼的說什麼?!」

  「我說,我也有兒子了。我兒子上小學了都……呵呵……」顧易銘笑著得眼裡蓄滿了淚。

  嚴肅認真的看著顧易銘,這小子多少年沒有這個表情了?那是他從英國受訓回來的某個晚上吧?這小子拉著自己喝的爛醉之後又把人家酒吧給砸了稀巴爛,然後又不許自己打電話,乖乖的跟著民警去派出所蹲了一個晚上,還得自己也跟著進去蹲了一晚上冷板凳。第二天還是張碩拿了錢去賠了人家酒吧老闆的損失費,把他們兩個給弄了出來。之後他再三逼問這傢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他最後還是屁都沒放一個,至今他和張碩都不知道這混蛋那晚發瘋到底是因為什麼。

  今天,他居然又看見這傢伙的眼裡有這樣的情緒?

  酒吧的背景音樂循環放著一些低柔沉緩的歌曲。到此時,恰好是王韻壹的《人生若只如初見》。

  低沉的聲音里滿滿的惆悵且帶著難以訴說的深情:說來都是傻瓜,歲月一身袈裟,終究沒把愛渡化。想起你的頭髮,落了光的晚霞,告別時襟上的花……

  「易銘。」嚴肅伸出手去握住顧易銘的手,一本正經的問:「你剛跟我說的話不是開玩笑,對吧?」

  顧易銘吃的一聲笑了:「開什麼玩笑?!老大,你覺得我兒子比你和大碩的兒子都大,所以不服氣嗎?」

  「你他媽的!」嚴肅氣的咬牙,恨不得撕了這混蛋,「你能不能給老子正經點?!」

  「正經點啊?」顧易銘又喝了一杯酒,收了那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正色說道:「那我就正經點。我今天見到我兒子了,他跟我小時候長得一模一樣,頭髮是自然卷,眉毛和眼睛,還有鼻子什麼的都跟我小時候很像。而且……這兒!」顧易銘指著自己的左眉毛的眉尖,「這兒也有一顆小紅痣!」

  「老大我告訴你!這他麼絕逼就是我的種兒!都不用做什麼DNA!」

  「這是我的兒子,我一定要把他接回來!當然,還有他媽媽!那是我的女人!我的兒子!」

  顧易銘越說越激動,激動到無以復加不知該怎麼辦好了,直接拿起酒瓶來咕咚咕咚的灌了半瓶。

  嚴肅把眼前這個瘋子和七年前的那個對接起來,不用問也猜個差不多了。

  於是他伸出手去拍了拍顧易銘的肩膀,低聲問:「需要我做什麼?」

  「不用。」顧易銘一甩頭,「我當年把他們兩個弄丟了,那是我這輩子最不可饒恕的錯誤。所以必須要親自把他們接回來。」

  那個晚上,嚴肅沒再多說什麼,只是默默地抽著煙看著他從小一起長大的兄弟喝到爛醉,然後砸爛了十幾個酒瓶之後,掏錢結帳,把人扛到車上帶走。

  同樣那個晚上,容向晚看著身邊熟睡的兒子,懷裡抱著一張七寸的照片,難以入眠。

  那是一張顧易銘在英國留學的時候的一張照片,那個時候顧易銘身上散發的是肆意張揚的氣息以及旺盛的生命力。那是那種一瞥驚鴻的氣質,讓容向晚在看見他第一眼的時候就不自覺的陷進了情網之中。

  容向晚永遠也忘不了他們初次相遇的情景。

  E迷r的格子襯衫外穿了一件藏青色的羊絨背心,就那麼隨意的坐在公園的草坪上,一手撐著草地,一手捏著一杯紅酒。

  容向晚抱著剛買了不久的豆豆出來散步,豆豆是一隻可蒙幼犬,白白的小小的,很可愛,總是閒不住,喜歡亂跑。這是她孤獨的求學生涯中的一點小歡樂。

  豆豆當時不知犯了什麼神經,扭著肥屁股跑去了那個男子的身旁,前腿一抬撲到了他身邊的那瓶紅酒。

  酒香四溢,容向晚從酒香中辨別出來,那大概是一直柏翠。於是她趕緊的過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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