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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子裡人都走完了,溫召這才進屋,霍桑知偏了頭在跟風稚說話,他一進來,風稚下意識就將人往背後藏,只是這動作突兀,一眼就讓人覺得有什麼。

  霍桑知瞪了他一眼,活了多少歲的人了?做事還這麼毛糙。

  溫召偏了頭去瞧他藏在背後那人,鼻青臉腫,倒還能看,只是人就這麼被綁著雙手在屋子裡動私刑,實在……有些……無法無天了。

  溫召:“你們打算把他怎麼樣?”

  風稚去看少主。

  霍桑知眼一轉:“不怎麼樣,就是用來嚇唬嚇唬那對祖孫,不然以後該爬到我頭上來了。”

  他一作眼神,人就被風稚提著下去,那人嗚咽兩聲,還想喊什麼,話在嘴裡被堵了個徹底。

  溫召有些膽戰心驚,連霍桑知什麼時候過來他都沒注意,只是霍桑知一碰他肩膀,溫召不受控制就打了個寒顫。

  霍桑知見此,眼一頓,雙手如同鐵箍扳著人肩膀上:“你怕我?”

  溫召吶吶的沒說話,眉目低垂。

  霍桑知手上拽的生疼,眼一狠:“你以為我都是為了誰?我若不這樣做,以後隨便哪個阿貓阿狗都敢拿你威懾我,這日子還怎麼過?!”

  “我要不是看在那狄氏一家還有利用的價值,我早就——”

  他的話被突然闖入懷抱的擁抱打斷了,溫召不管不顧的抱住人腰身,臉口撞在人胸膛上,只露出一顆黑黝黝的後腦勺,

  “你別殺人了!”

  “事情不是只有殺人才能解決!”

  “以後我陪著你!”

  若是此前有人敢對霍桑知說這些話,他定然冷笑都欠奉,在蠻荒殺人就跟吃飯喝水,這塊土地就是鮮血染的赤紅,比的就是誰比誰狠辣有手段。

  突然有一天,他的世界闖進來一個膽小如鼠的哥兒,讓他知道回家前要把身上的血腥氣味收斂。

  人一旦有了約束,做事便不得隨心所欲了,但同時他得到了另一個層面的滿足。

  他不再是沒家的孩子,以殺戮取樂,以肉塊為食,他沉迷於這樣簡單的家庭氛圍,對懷中的哥兒視若珍寶,也甘願為他貶為凡人。

  霍桑知深吸一口氣:“你說的,要一直陪著我。”

  說著他唇間有意無意在人脖頸出撩撥:“我一刻也等不了了,總共也沒幾天了,就今晚上……行不行?”

  男人跟個孩子似的討要,溫召被他撩撥的神魂顛倒,倒也沒堅持什麼十七歲的界限,他心中歡喜,不矯情也不拒絕,打心底里喜歡一個人,便是撒嬌都能情動一陣子,溫召不糾結他的壞,但也不會吝嗇他的好,願意把身心都奉獻給他一個人……

  第三十七章 娘子,叫聲相公

  濃郁的情/欲驚人,霍桑知依著讀心術,與人神魂相交。

  兩人都是汗漬沉沉,從沒體會過的歡樂。

  最後,霍桑知有力的大掌摟過人的額頭相觸,小哥兒腦子裡已經被衝擊的什麼理智都不剩了,迷迷糊糊的只能由著霍桑知闖進來,意識深處的戀慕讓霍桑知受用至極。

  霍桑知第一次體會到讀心術還有這等好處,是普通比不上的刺激,那簡直讓人頭皮發麻,是旱陽已久的大雨,是久逢甘霖,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

  當然,也不能顧著自己爽,對溫召更是極盡討好,到底顧慮到溫召年紀小,這一夜很快過去。

  第二日依舊是天清氣爽的一日。

  最近接連的事情衝擊,讓溫召暫緩系統布置的任務。

  不過他翻看上回完成蔬菜銷路的任務得來的獎勵,系統等級提升一級,開闢了十平方的儲物空間,可隨身攜帶,這再方便不過。

  另外得來很多種子獎勵,其中有一種是他沒想到的——玉米!

  這可是好東西,由近現代從西方傳入的種子,所以異世是有的,而且玉米耐寒耐旱,對土質要求不高,容易存活,正是適宜在蠻荒種植的莊稼!

  當日溫召叫上牛大,去村里找里長買田買地,村里成田價格高一些,但荒地則很便宜。

  牛家旁邊的大片荒地,一併買下來也就花了不到五兩,村里無人打理的成田,溫召也買下十畝,他一下子拿出五十兩銀子,里長與其說驚愕他能拿出這麼多錢,倒不是說是奇怪他為什麼買這麼多田地?在蠻荒,土地是最不值錢的,而且他買的荒地,大概率種不出東西,成田好一些,但一下子買十畝,也太多了,萬一今年又是大荒年,遭遇個雪暴什麼的,豈不是顆粒無收?到時候錢財也花光了,就真的只能等死了,所以村里多數人明白把硬財握在手裡才是保命之道。

  這就是蠻荒的村落與外界的區別了,沒錢沒地的人早就餓死了,有地沒錢的人也不保險,有錢有地的人生活上要好一些,但蠻荒貧瘠,有時候你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糧食。

  主要還是這裡的土地貧瘠不能滿足種植需要,糧食一直是蠻荒最緊迫的東西,可能外界便宜的菜蔬和糧食,在這裡都是精品,反而是蠻荒作為朝廷的天然牢籠,被貶來這裡的都是些有頭臉的大人物,帶來不菲的財富,所以村里能拿出五十兩銀錢的不在少數,但用來買田買地的就很少了。

  溫召偏要反其道而行,他打定主意,一定要在蠻荒種出屬於他的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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