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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能是太累了,像被扔進一台嘎吱亂叫的舊洗衣機里,和那些亮片、燈光和舞台道具一起滾個三天三夜,脫水甩干,撈出時只剩下一具身心俱疲的空殼——以至於理智和行為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割裂,開始做一些平時不會去做的事。

  但余煦不問,他也懶得解釋,第二天往往還有演出,卸完妝各自洗澡睡覺,也沒有更多“異地奔現”該有的情節了。

  倒是每次演出結束,關陽安排的狗仔拍到他們牽手進酒店,攢了四五場的偷拍一波放出來,還是上了熱搜。

  各大營銷號的配文挺有意思,什麼“小男友全程探班一場不落”,什麼“相識十幾年婚後依然如膠似漆”,到最後連什麼“論愛情保鮮的終極技巧”都出來了。

  但凡余煦是個圈內人,他們這時候都該被捧成國民CP了。

  一開始看到這些,余煦其實還有點兒尷尬,像高中班裡被傳誰和誰是一對,當事人八字還沒一撇,起鬨聲倒是滿天飛了,就挺尷尬的。

  後來發現余昧似乎沒怎麼放在心上,對他的態度也沒有改變,還是淡淡的,偶爾拿他當信息素安撫劑用,也就不太糾結了。

  保持現狀,偶爾越線,對他來說已經很滿足了。

  唯一稱得上曖昧的一次,是到了十一月底,大概是因為臨近發情期,余昧罕見地睡過了鬧鐘。

  人對不喜歡的事物多少有牴觸情緒,清醒的時候他能克制住,刻意忽略本能里對舞檯燈和他人目光的抗拒,無波無瀾地當個光鮮社畜。

  睡著了卻沒那麼理智,被人哄著叫醒時他想起上午要排練,在潛意識裡過了一遍日程,就有些煩躁起來,本能地不想睜眼。

  大明星鬧起床氣的方法也很與眾不同,肯坐起來,給他穿衣服會配合地抬手,就是不肯睜眼,也不好好答話,只從喉嚨里蹭出一點兒貓呼嚕似的聲響,像在撒嬌。

  他皮膚薄,被溫吞的暖氣烘了一夜,眼皮和耳廓都泛著一點淡淡的粉,就這麼毫無防備地閉著眼,一鬆手就往人懷裡靠,實在很讓人心軟。

  信息素也無意識地散出來,濃郁的玫瑰味道,甜得蠱人。

  余煦不是沒叫過他起床,卻還是第一次看到他這副模樣,幾分鐘下來心都快化了,甚至認真權衡了一下讓他繼續睡得可行性。

  還沒等權衡出個結果,第二個鬧鐘響了。

  余昧皺著眉哼了一聲,終於從那種奇怪的狀態里掙脫出來——睜開眼的那一秒他就已經清醒了,看著自己身上被人穿好的襯衫無言片刻,嘆了口氣。

  “抱歉,”他輕聲道,“可能快到發情期了。”

  言下之意是剛才有點兒失態,又麻煩你了。

  余煦沒覺得麻煩,垂著眼幫他整理好衣領,又把剩下要穿的衣服放到床頭,才道:“妹妹,抑制針和臨時標記,你想用哪個?”

  他是認真發問——演唱會期間不比平時,突發狀況很多,儘管有些無奈,但最不傷身體的方式可能並不是最優解。

  余昧沉默了一會兒,低下頭,撩開頸後的頭髮,露出腺體的位置:“不打針了。”

  余煦鬆了口氣,先起身去開了燈,回來認真觀察片刻他的後頸,才謹慎地下口,給了他一個臨時標記。

  動作乾淨又恰到好處,和第一次小動物啃咬似的行為截然不同,不疼,也不帶絲毫情色意味,以至於余昧都懷疑他是私下研究過,學了什麼醫用的標記流程。

  可惜標記完就沒那麼遊刃有餘了——余昧看著他姿勢僵硬地往衛生間跑,還是被年輕人侷促的反應逗笑,那點兒反常的起床氣也消散殆盡了。

  作者有話說:

  爭取兩章之內結束異地

  第44章 釉

  最後一場巡演在周末,不偏不倚十二月半,余煦下飛機時天上還飄了幾顆雪。

  他買票時考慮了飛機延誤的可能性,結果一切順利,落地的時候才上午十點,離演唱會開場還早,就先去了酒店,到餐區陪余昧吃午飯。

  巡演臨近結束,最後幾場都加了時長,昨晚結束時已經快凌晨一點了,余昧沒休息好,也沒什麼胃口,看到他來反而鬆了口氣,把那碗只動了一口的湯麵推給他。

  “吃不下,”他看了一眼向蝶的方向,輕聲道,“幫我吃了吧。”

  可惜余煦也是個生怕他餓著的操心命,滿臉寫著不能苟同,卻又本能地聽他話,抿著嘴看看面又看看他,很為難。

  最後各退半步,余昧還是答應他吃一點兒,免得像上次一樣,下台又淪落到打葡萄糖。

  於是余煦去自助區給他盛了碗粥,又憑著記憶選了幾樣他在家會吃的小菜,整整齊齊地碼在一隻空盤裡。

  有點兒像餵貓時算著量往貓碗裡放貓糧、肉和凍干。

  相處了這麼多天,他也漸漸摸清了余昧的脾氣——余昧這個人,看起來無欲無求的,很少主動開口要求什麼,但如果你用心為他做點什麼,讓他看到花了多少心思,再放到他面前,他即使不喜歡,也還是會給面子接受的。

  就像現在飯放到他面前了,儘管沒什麼胃口,他也還是慢吞吞地拿起筷子吃了。

  “今晚就是最後一場了吧,”還在巡演期,余煦沒立場置喙他的工作,看著他又清瘦不少,只能暗自心疼,“等回家給你做好吃的,我學了很多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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