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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余昧今天用了哪把琴,什麼造型,唱了哪些歌——中間摻著照片和視頻,被他一一保存下來,反覆欣賞。

  他知道余昧很忙,在一個場館往往要連續演五到七場,加上排練和做妝造,可能也不剩多少休息的時間,便也很少發消息去打擾。

  倒是向蝶知道他心裡掛念,有時候會發點和余昧相關的東西給他,像是大明星晚飯吃了什麼,有沒有睡滿六個小時,讓他再堅持一下,“小別勝新婚嘛”。

  勝不勝新婚的他不知道,反正他對時間的概念已經從“距離余昧回家還有幾個小時”變成了“距離去看余昧的演唱會還有幾天”。

  ——三天後那塊無形的倒計時牌終於翻到“0”,他熬完最後一節英語課,帶著相機和身份證去了火車站。

  他追演唱會的流程很樸素,提前搶票,進場,看完演唱會就去附近找個青旅湊合一晚,第二天坐凌晨的高鐵回家。

  有時候看的是晚場,接近零點才結束,就直接去火車站坐幾個小時,連找青旅的時間都省了。

  幾年來他追演唱會一直是這麼個套路,票是自己花錢買的,時間是從那一堆試卷和練習本里硬擠出來的,怕余昧發現,也沒動過去合影或是要簽名的心思,演唱會一結束就走了,回程的火車上還要抽空背書。

  儘管現在讀大學了,時間上寬裕了很多,甚至還有個同居家屬近水樓台先得月的身份,他也沒想過要讓余昧知道這件事。

  一方面是青春期男孩子的自尊心作祟,另一方面也是怕余昧知道了會生氣,覺得他不務正業,拿資助他生活上學的錢追星。

  這次也不例外,他坐下午三點的高鐵過去,五點下車,六點進場,十點看完演唱會,在之前訂好的青旅住了一晚,第二天下午再看一場,晚上就原路返回了。

  前兩次都沒出什麼意外,除了下課去火車站時間有些趕,路上花的時間多一點,還有走之前要給小蘑放好兩天的飯,輾轉下來也算順利。

  他甚至還趁大合影的時候過去拍了張照,圓了一個之前沒機會嘗試的小夢想。

  如果非要說有哪裡不一樣,那就是這次進場之後,總能聽見周圍的粉絲聊起余昧結婚的事,猜那個傳說中的童養媳是誰,會不會也來看演出。

  他被一群女孩子圍在中間,聽著聽著臉都要燒起來,只能把帽檐再壓低一點,一門心思盯著大屏幕上的余昧看。

  朝夕相處這麼多天,他自覺已經很了解余昧,至少比世界上的大多數人都要了解。

  卻還是逃不開像第一次看演唱會時那樣,被舞檯燈下的那個余昧吸引,不知不覺陷進去,像墜入一場蠱惑人心的夢。

  余昧能火到這種程度,很大一個原因就在於他台上台下的反差,不唱歌時氣場冷淡,上綜藝時溫和一些,卻也有種淡淡的頹喪感。

  然而一走上舞台,他就像一朵限時盛開的曇花,清冷又艷麗,存在感極強,讓人移不開眼,一開口仿佛全世界的光都落在他身上。

  用媒體的話說,就是“頂級的設備能還原他美貌,卻無法傳達他舞台魅力的萬分之一”。

  包括歌聲,包括與歌聲相輔相成的伴奏和肢體動作,甚至是某個節奏斷點上的一抬眼、一欠身——只有真正坐在台下,和他處在同一時空里,才能體會到那種讓人震撼的美。

  別人怎麼想不知道,反正余煦有時候在台下跟他聯繫多了,都快習慣了他平時沒什麼架子的溫和模樣,結果每次看完演唱會,又會自動變回他的迷弟——看一眼都要心跳加速好久的那一種。

  像什麼奇怪的演唱會後遺症,就挺矛盾的。

  以前上中學的時候還好,一年也見不了幾次面,頂多看到真人時結巴一會兒,儘量避免視線接觸就沒事了。

  然而現在住到一起,還頂著張有名無實的結婚證——回程路上收到余昧給他發消息,用很日常的語氣提醒他別忘了帶小蘑去做毛髮護理,和半小時前那個舞台上萬眾矚目的大明星判若兩人。

  ——矛盾得他都要分裂了。

  不過矛盾歸矛盾,能去的演唱會他還是一場不落地追了,也沒讓余昧發現異樣。

  直到兩周後,巡演到了第三個城市,他難得走運,低價搶到一張內場的票。

  位置是偏了一點,有根柱子擋著,看不到舞台全貌,但至少坐在了花道旁,有時余昧走過,還能近距離地看一眼。

  他心滿意足地看完整場演出,像平時一樣沒去搶合影位,隨著人流走出場館,沒吃晚飯有些餓了,就打算去附近找點東西吃。

  穿過室外停車場的時候,卻突然被人拉住了背包帶,還扯了扯。

  他以為是不小心掛住了誰的衣服,剛想道歉,一回頭卻看見一張熟悉的臉,心跳都凝固了一瞬。

  ——向蝶拎著他的背包帶,皺了皺眉,表情複雜地看著他:“你怎麼在這兒?”

  作者有話說:

  狗狗:難解釋,很難解釋……

  這段算是我開文的時候最想寫的橋段之一

  第36章 後遺症

  半個小時後余煦被向蝶拎到休息室,被迫和他的正主見面。

  余昧剛卸完妝,頭上還戴著發箍,精力都被演唱會消耗得差不多了,靠在沙發里閉目養神,看到他愣了一下,好像也不是很驚訝:“你怎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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