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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不少,聊的話題卻只有那幾個,抱怨小長假的作業太多要寫斷手、玩手機又被爸媽發現,或是些真假摻雜的傳聞,關於隔壁班的誰和誰談戀愛、誰和誰又分手云云。

  高中時期尋常也不尋常的瑣碎小事,被收進小小的對話框裡,白底黑字,逐條下滑,映進少年明澈的眼底,像是晃過水晶球的世間俗雜,看不出因果邏輯,也不會留下痕跡。

  他看著看著,指尖卻陡然頓住,略微皺起了眉。

  眼底映出一條偏長些的消息:“我靠,你們還記得上學期轉學的齊莎莎嗎,聽說她不是成績太差才轉走的,是被那個老女人打了!”

  “打了一巴掌,手上的戒指刮到她眼睛裡,視網膜破損,差點兒瞎了”

  “學校都不知道,聽說給了她家不少錢,私了的”

  他的手上有一幅偌大的拼圖,圖案初現,只差最後關鍵的一塊——現在似乎已經完整了。

  枕霄閉上眼,在落針可聞的安靜中整理思緒,有一下沒一下地揉著太陽穴,良久,才重新拿起手機,給那個“爆料者”發去了好友申請。

  要先確定消息真實,然後聯繫受害者……去年的事,應該還能查到監控,憑私人力量查不到也沒關係,有就醫記錄和受害者的口述,足以讓校方重視此事,再加上之前收集的那些證據,聊天記錄、私自補課的照片、辱罵學生的錄音……

  不能鬧得太大,夏驚蟄不會想被那麼多人關注,最好控制在這個班級之內……

  聯名舉報。

  即使事關自身利益,以這個班級以往的狀態,簽名大概已經足夠耗盡他們的憤怒,而實名舉報需要一個站出來的人,去和學校對質——到時他就能順理成章地推出“黑信封辦事處”,說服群里的二十幾個人,把留有簽名的舉報信和證據一起放進信封。

  至於之後的事,就交由夏驚蟄自己選擇了,保持現狀,或是讓失德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以夏驚蟄的性格,如果所有籌碼都送到了眼前,他大概是會選後者的。

  “不會受理沒有留下聯繫方式的委託”,因此這二十幾人里,勢必會有人和夏驚蟄直接接觸,即使有保密的要求在前,只要稍加引導,譬如在群里放出“我聽說那個收下委託信的人就是夏驚蟄”之類的風聲,總會有人相信的。

  他人對夏驚蟄的成見是一座空山,看似壓倒而來堅不可摧,實則一旦出現缺口,就會一再擴散,直至轟然倒塌——用流言擊潰流言,這是他能想到最合乎情理的辦法。

  畢竟那些負面的謠言沒有證據,而正面的言論則確實有益於旁觀者,都是高中生了,總該有些分辨是非的能力。

  手機一震,是爆料的同學通過了他的好友申請,發來一個頭冒問號的表情。

  少年垂下眼睫,從漫長的計劃中回過神來,用力揉了幾下太陽穴,才拿起手機,闡明意圖。

  “我家親戚是眼科醫生,說不定能幫到齊莎莎,你有她的微信嗎?”

  打完一行字,對方良久沒有回覆,他也不急,切回了夏驚蟄的聊天框,語氣一轉:“沒什麼,不記得去你家的路了”。

  發出去才意識到有些歧義,驀地讓他心口一沉,想起許久以前的事來。

  他告訴許晴的話不假,再分別十年的時間裡,失憶之前,他確實試過去找夏驚蟄,不止一次。

  第一次是搬走不到一個月的時候,他趁母親加班,帶著手上僅有的一筆錢出了門——那時候沒有自己的手機,地圖按本賣,每個區都不一樣,也不會標註夏驚蟄家在哪個小區,他媽又格外提防他再次“誤入歧途”,連電腦都不許他碰。

  於是只能憑藉過去和同學的對話判斷自己身處哪個城市,以前居住的地方又在哪裡,然後趁上學放學的機會記下公交車站牌,確定去火車站該坐什麼車。

  最後沒能去成,他還太小,買不了火車票,公交車也坐不到夏驚蟄所在的城市。

  第二次是十四歲,初一,他報了一個隔壁省組織的數學競賽,才發現決賽的地點就在他從前住的城市——那種級別的比賽對他來說已經不算難,最終他也確實得償所願,在一個月後去到了夏驚蟄所在的城市,也就是這裡。

  然而記憶中的街道都變了模樣,他原本就記不清路,連公交車的路線都改了,找人便更加困難,加上比賽有老師帶隊,日程安排得很緊,也不允許他們私自行動。

  他趁唯一一個夜晚摸黑出門,公交已經停運,便沿著公交站牌一個個走,走了二十站——還不算走岔的——磨出十幾個水泡,最終還是迷了路,走到了一處他從未去過的鄉野。

  第二天還要比賽,沒有成績便會惹來母親的懷疑,他不得不在天亮前原路返回,所幸中途遇到了第一班公交,腳上的水泡不至於再多十幾個。

  夜深露重,十四歲的男孩子肩膀還單薄,就這麼冒著夜風,走向一個又一個看不清前路的公交站牌,孤注一擲,像覺不出冷也覺不出疼。

  之後的幾次大同小異,同樣的競賽每年舉辦一次,他每次都參加,直到高二那年競賽停辦,加起來總共四次,走到了四處不同的陌生地方,卻始終沒能找到他以前住的小區,或是夏驚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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