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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順往地上一癱:「那可是八十塊啊!」

  李春娟好懸沒站穩,家裡有錢,她心裡膈應王永順不告訴她,但一下子丟了八十,那簡直是挖她的心肝吃她的肉!

  李春娟急了:「那再找找啊,說不定丟哪兒了!」

  八十塊啊!

  她得下地干多久才能掙回來啊!

  王永順捂著眼,心裡苦悶又沉重,八十塊錢要不是李春娟拿的,那還能是誰?

  耀宗不可能,這錢遲早都是花在他身上的,他指定不能拿走。

  那就是……王櫻?

  李春娟則是一口咬定就是王櫻!

  「我說那個小賤人又是買這又是買那的,合著就是偷了咱家的錢!」

  李春娟掙扎著要出門找王櫻的晦氣。

  王永順也來了勁兒,他覺得這錢肯定是家外面的人拿走了,但他不能確定是王櫻,就算確定了王櫻,他能逮住王櫻的證據?

  錢上沒打鋼印啊!

  他拿王櫻娘的錢就是這麼來的,篤定王櫻拿不住把柄。

  現在王櫻要是拿了他的錢,那他也沒證據!

  王永順坐在地上,第一次覺得自己日子難過的不得了。

  李春娟要鬧,王永順也不攔了。

  他現在心頭也是火氣。

  索性已經鬧的不來往了,那就鬧!

  王永順指導李春娟:「等明天徐霜來接人了咱們再鬧!」

  管它鬧回來鬧不回來錢,最起碼給王櫻這丫頭的婚事給混了!

  自家日子這麼難過,她憑什麼風光大嫁?!

  想得美!

  第23章

  結婚的前一天, 王櫻跟徐霜去了一趟公社。

  說起來還是她頭一次去自家的大隊公社,兩個人一輛自行車,一路騎到勝利公社的辦公室。

  這一趟走下來, 王櫻才算真見識到了什麼叫窮。

  同是一個公社, 第七大隊日子還算好過的,其餘有一兩個大隊,光是自行車駛過就能看見乾瘦的社員。

  有的小孩看著自行車新鮮,上來跟著跑,跑的時候還漏著腚。

  看到這裡, 王櫻慶幸萬分, 他們大隊的大隊長和支書都是好人, 腦子也活泛,早早帶著大隊在山上圈了地方種了點果樹,雖說掙的也不多,但比起其他大隊還是強多了。

  徐霜帶著王櫻騎到公社, 找到公社的辦公室就說自己要登記結婚。

  兩個人都揣著介紹信, 到了地方就很順利。徐霜還給辦事的人發了糖,對方也樂得嘴上說兩句吉祥話。

  王櫻迷迷糊糊的出了門, 才有了自己已經跟人領證的實感。

  說是結婚證, 其實就是就是一張紙, 上面蓋著章子,拿回去自己弄個殼子一裝, 才像點結婚證的樣子。

  興許是領了證,徐霜也敢在大街上拉王櫻的手了, 倆人都覺得手心直冒汗。

  王櫻率先打破沉默:「咱們要不去拍個照吧?」

  也是給忘了這件事, 前幾次進城都沒有先去拍照, 這樣的重要人生時刻, 怎麼能不留個紀念?

  要拍照,就得去縣城,公社上也沒有能照相的地方,徐霜當機立斷:「走!」

  這會兒還不到下午呢,趕著進一趟城也來得及。

  兩個人又蹬著自行車準備去縣城。

  趕到縣城,兩個人就去找照相館拍照。

  整個縣城就只有一個照相館,徐霜帶著王櫻推門就進去,把裡面的人嚇了一跳。

  「同志,我們都說了,我們店裡就是給大家拍照的,不是什麼搞小資產……」

  裡面愁眉苦臉的老頭臉上掛著愁苦,張嘴就是一大串。說到一半才發現進來的是一對小夫妻。

  「同志你好,我們想照相。」

  老頭鬆了一口氣:「照相啊,成,進來坐著吧。」

  「拍結婚照是吧?」

  王櫻不好意思的嗯了一聲。

  老頭手腳利索就把相機調整好,再看兩人都長得板正亮堂,身上也能看出來是穿的新衣服,心念一動:「同志,你們方便給我拍兩張示範照片不?我不給掛外面,我就掛在店裡,這次拍照我不收你們錢,回頭你們生孩子的照片我也包了。」

  徐霜有些警惕:「幹什麼?」

  老頭看對方誤會了,趕緊解釋道:「我這的示範照片原先掛的都是老一套,都是什麼穿的蕾絲邊的小娃娃和年輕姑娘,還有一些穿婚紗的老照片……這不是最近老是有人說我這是享樂主義,拍照還收錢,是剝削勞動人民。我就想著麻煩你們給我拍兩張樸素點的結婚照,我好掛出來當做示範照。」

  老頭那是一肚子的委屈要訴,他本來得了這個給人拍照的工作,乾的也不錯,但是誰能料到現在世道變化了,那些看上去就洋氣的照片不叫擺了,好懸都給他砸了。

  徐霜跟王櫻對視一眼,徐霜是覺得沒多大必要,一張照片兩塊錢,貴是貴的,但他又不是掏不起,犯不上圖這個便宜。

  王櫻就很乾脆了:「抱歉了,您回頭再看看有沒有誰願意吧。」

  她也不樂意把自己照片放在照相館裡叫人參考。

  老頭願望落空,只能滿臉失落的給兩人拍了結婚照。

  臨走前,王櫻還是沒忍住給他支了個招:「你要是想改變這個印象,你就去找幾個國營大廠問問唄,就說你想給他們免費拍照,就那種集體婚禮,或者廠里先進個人的那種,你拍了之後放店裡,不比找我們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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