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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回林琳穿的是一本劇情很老套的年代文。

  十六歲的劉姩自小被寄養在親大伯家裡。

  她一直以為自己就是大伯家的孩子,因為她跟自己的堂姐和堂弟一樣都叫大伯爸爸,大伯母媽媽。

  在她看來,自己不是長女,下面又有幼弟,她排行老二,不受寵很正常。時代限制了她的想像力,也因此她從未懷疑過自己不是這個家的孩子。

  這個年代帶著某種讓人無法拒絕的顏色。從六幾年開始城市的少年少女們為了緩解國家壓力,就要按著國家的要求下鄉勞動。

  十六歲的劉姩剛剛上高中,但是十八歲的堂姐卻已經到了可以下鄉的年紀。

  劉姩的父親是位軍人,在一次追查反動份子的行動中犧牲了。劉姩的母親是位醫生,同樣死在了那一次的行動中。

  不滿周歲的劉姩就住進了大伯家。大伯一家則是名正言順的接收了劉姩父母留下的家產以及死後殊榮。

  剛開始的時候劉姩的大伯一家對劉姩還算不錯,只是時間一長,同情心和浮於表面的客套漸漸的消失了。

  別人家的孩子長期生活在自己家裡,物資匱乏的年代,生活不太富裕的人家天天多張嘴,頓頓多雙筷子,誰能樂意呢?

  是,劉姩的父母是留下了些財產和一套房子。房產證因為某種因為早就被劉姩父親的戰友改成了劉姩的名字,可那套房子前幾年就被政府徵用做了紅袖子辦公處了。

  連房租都沒有的徵用,天曉得會不會再要回來。至少在這些人眼裡,怕是要不回來了。

  至於說那些財產,一個窮當兵的,再加上一個窮大夫又能有多少財產?更何況倆口子為了買下那套帶院子的房子算是將家中多年積蓄花了個七七八八。

  國家給的雙人份撫恤金雖然不少,可是那錢上卻沒有寫名字。那些撫恤金放在自己兜里的第一天,還能讓人記得那不是屬於自己的,第二天就是習慣這筆錢在自己兜里。再等兩天,那些錢和自己的錢混在一起後也很難讓人分辯出誰是誰的了……

  一天兩天,一年兩年下去,揣在自己兜里的錢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變成了他們自己的了。

  於是沒用多想,他們便覺得這是在用自己的血汗錢養著弟弟家的小丫頭片子。

  在劉姩大伯的心裡,若是個兒子他弟弟也算有後了,可一個丫頭,養大了也不過是別人家的。

  於是在劉姩大伯這種心態下,劉家人對劉姩的態度漸漸發生了改變。大兩歲的劉妙對堂妹時常當做自己的下人丫頭呼來喝去。小一歲的堂弟劉賀經常欺負自己這個堂姐,讓她幫忙寫作業,背書包,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會拿劉姩的東西出氣。

  至於大伯母,就跟所有這類中的惡毒親戚一樣,對著原主不是要求任勞任怨,就是極盡刻薄。稍有懈怠,都會覺得原主是白眼狼。

  劉大伯家的房子不大,再加上父母的縱容,劉姩的堂姐和堂弟都有一間獨立的小房間。最後不是親生的劉姩便搬到了劉家在一樓拐角的倉庫里,就是林琳一睜開眼睛醒來的地方。

  陰暗潮濕,還帶著一股子發霉的味道。倉庫上面是樓梯,有人走過,倉庫里都會跟地震似的。

  從小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讓原主非常的缺愛,渴望愛,也習慣了家人提出來的各種不合理要求。

  這一次十八歲的堂姐到了下鄉的年紀,他們老劉家必須出個人了。

  十八歲的劉妙,十六歲的劉姩,十五歲的劉賀。

  誰去誰留下,一目了然。

  劉姩雖然寄養在劉大伯家,但卻並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再加上她是烈士遺孤,下鄉吃苦這種事情壓根輪不到她。

  然而道理輪不到,卻不代表不能有人為操作。

  大伯母不捨得親生女兒下鄉遭罪,便磨著大伯,叫他想辦法讓劉姩還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恩。

  跟兄弟家的賠錢貨相比,自家的閨女咋說都是寶貝,又是帶著希望出生的第一個孩子。心疼自己閨女,媳婦又說中了他的心聲,劉大伯一臉為難的驢下坡了。

  之後雙管齊下,劉大伯在外面活動,劉大伯在家裡母慈子孝,於是傻丫頭劉姩就積極主動的代替十八歲的堂姐下鄉了。

  大伯母這個偽娘很少對原主和顏悅色,這一回無論是『親娘』還是『親姐』都對她苦苦哀求,又對她極盡疼愛。聽說姐姐都有個論及婚嫁的對象了,若是下鄉就吹了。又聽說姐姐對象家很有門路,只要姐姐嫁過去,就能想辦法讓自己回城。

  親娘,親姐還能騙她嗎?

  原主天真了。

  於是不知內里真相的原主就歡快的同意了替劉妙下鄉。之後為了怕她反悔,劉家上上下下,哪怕是劉賀這個家中小霸王都對原主好的不行。這也更加讓原主認為替姐姐下鄉是最正確的選擇……

  正確不正確沒法評價,不過原主確實在那裡過了一段人生最快樂的生活,可惜好久不長,嬌慣著養大的劉賀惹了個二代,於是不知情的劉姩就被劉家用個思女的理由叫回了城裡……

  十天的探親假,劉姩過得生不如死。假期一結束,劉姩逃似的回到了鄉下。

  可這樣的事情,有一就有二。當劉姩好不容易忘記這一次的屈辱準備重新開始生活的時候,劉賀又惹事了。

  做錯事,又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也更加讓劉賀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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