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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嘉南聽了心裡打了個突,有些擔心自己的小把戲會被人看穿,想了想便準備從男人最看重的面子上著手。「浩南,你也不能太慣著你女人。男人呀,可不能事事都讓女人參和,那還是男人嗎?」搖搖頭,仿佛陳浩南在做一件多麼讓人無語的事一般,「行,我這裡還有事。你簽了我這份合同,我先讓人去政府那裡走程序,剩下的那一套你就拿著哄女人玩。」

  聽到這話,陳浩南心裡直接升起了一股不對勁。

  他記得多年前林琳就跟他說過,『合同就是口說無憑,立字為據的具現版。』

  並且在一次收拾書房的時候,指著那一打林琳自己與人簽過的合同對陳浩南說,成年人的名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凡是需要簽字的東西,一定要慎重。這也是他在看到這份他完全不懂的合同時,腦中閃過的第一個想法。

  男人的面子說值錢也值錢,說不值錢也不值錢。陳浩南是想要悄悄的將這事辦了,然後買了新車,再拿著這一次掙的錢給林琳一個驚喜。不過不保底的事情,陳浩南也擔心有驚無喜。

  當然了,陳浩南更害怕林琳知道自己看不懂外文合同還簽字時的失望表情。

  林琳說過,她不怕有人笨,就怕有人自以為是。

  ╮(╯▽╰)╭

  心電轉動間,陳浩南想明白了事情的輕重緩急。給林琳打電話,除了小心謹慎之外,自是也有顯擺一下自己女朋友的成份。只是他卻沒有想到陳嘉南會這麼『著急』。

  「我女朋友就在這附近逛街,這會兒怕是已經到樓下了。」端起一旁的咖啡,陳浩南只聞了聞便放下了。他一直不太喜歡咖啡的味道。看向陳嘉南笑著說道,「拿督也許久沒有見過我女朋友了,上次拿督送給我女朋友的碎鑽首飾我女朋友很喜歡,還說過要當面向你道謝。撿日不如撞日,不如今天等她來了,我們便一起去吃個飯?」

  泥嘛,可能吃不下了。

  陳嘉南見陳浩南這麼說,心知這事怕是要徒生波折。心下惱怒的同時,面上卻在極力維持。

  之後陳嘉南只得陪著陳浩南繼續等林琳到來,好在林琳來得比她說得時間還要快,只是這並不是陳嘉南希望看到的。

  林琳從頂樓坐電梯到了陳浩南所說的樓層,又站在樓道里給陳浩南打了個電話。

  電話剛接通,林琳便說她在走廊里。話還沒落下來,陳浩南便從一間辦公室里推門而出。

  掛斷電話,朝陳浩南走去。陳浩南牽著林琳的手又重新走進那間辦公室。

  因林琳與陳嘉南是在馬來西亞就見過的,因此也不需要彼此人介紹。互相道了好,林琳就坐在陳浩南身邊,拿起陳浩南面前的合同認真的看了起來。

  當然了,林琳看合同的時候,陳浩南與陳嘉南兩人也在說著話。陳嘉南一邊與陳浩南說話,一邊關注著林琳的表情。

  見林琳看一頁合同的速度比他看母語還要快,心下便覺得林琳的那個翻譯的身份,可能帶著某種水份。

  雖然並沒有全然的放心,但卻不像剛剛陳浩南提出來的時候,那麼驚心了。

  林琳越看越覺得好笑,這陳嘉南是不是真的吃定了陳浩南是個半文盲,所以才敢弄這麼一份傻瓜合同忽悠他?

  不過林琳此時卻並不生氣,原因自然是因為陳浩南的行為。

  陳浩南心中有警惕之心,所以哪怕是沒有調查出陳嘉南的那些齷齪事,卻也沒有像原著中一般人家讓簽名就簽名。

  看電影的時候,林琳便覺得原著中的陳浩南,傻透氣了。

  真真是人家說什麼他就信什麼。

  真懷疑之前那幾部電影裡,陳浩南是怎麼活到最後的。

  傻人有傻福還是主角定律?

  堪稱奇蹟。

  陳浩南其實自從第一次見到陳嘉南的時候,直覺就告訴他這人非常的不對勁。

  怎麼說呢?

  首先是蔣天養的態度,其次是這人在洪興那麼多話事人里專挑他來合夥。當然了,陳浩南並不是說自己比別人差,但陳浩南卻也相信他並不是最好的人選。

  隨後他派人去調查,調查的結果更讓陳浩南覺得不對勁了。

  一個能跟黑道幫派合夥做生意的商人,他又怎麼可能是好人?

  陳浩南並非妄自菲薄,站在一定的高度,他也漸漸地看到了江湖幫派在普通人眼裡都代表了什麼。

  陳浩南相信自已的兄弟,可這份調查陳嘉南的報告卻讓陳浩南更加的迷糊。

  就在他準備壓下直覺,跟陳嘉南合夥做生意的時候,陳嘉南竟然拿出兩份合同來。

  既然想跟他陳浩南合夥做生意,那就應該調查過他陳浩南。

  他一個中學都沒畢業的人,看得懂英文還是看得懂馬來西亞文?

  對了,既然一份合同上都有英文和馬來西亞文了,為什麼不能再加個國文?若是加了國文,他怕是也不會一下子就起了那麼強的戒備之心。

  本就查覺到不對勁的陳浩南就更加的關注起陳嘉南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一直到林琳拿起合同看起來的時候,陳浩南終於確定了陳嘉南必是心懷鬼胎,想要坑他。

  跑到香港來坑他陳浩南,是不是活膩味了?

  長長的吐出一口氣,陳浩南眯眼看了一眼陳嘉南,便轉頭輕聲問林琳這兩份合同都寫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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