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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收就收,別跟他們客氣!

  就一個宗旨:收東西的時候不用客氣,辦案的時候…也不用太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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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良這半天不光收了湘雲的禮,還收了不少人的,這會兒又得了小姑娘給的莊子,到是發了一筆小財。

  晚膳後,元良回了家。一進院就看見家中燈火通明,灶房處還傳來濃濃的雞湯香味,整個人都瞬間放鬆了下來。

  元良的家只是一個不算大的四合院,家裡也只有一個漿洗婦人。原本冷冷清清沒什麼人氣,不過自打他和英蓮定下來後,將隔壁打通,兩家成了一家,這個家裡到再不似從前那般了。

  英蓮母女三人原是住在候府后街那邊的,但她們娘仨到底不是府里的下人,再加上後來府邸擴建,娘仨就在不遠處買了這處小四合院,當時就買在了元良家隔壁。

  不少太監都在外面置了宅子,像正常男人那般三妻四妾,過繼兒女。但元良記得自己的身份,也了解湘雲的性子,所以從不敢做有可能犯了主子們忌諱的事。

  他有今天不容易,所以他更加的珍惜現在的體面生活。

  不過狡兔三窟,有些事卻不能不準備。所以元良也在外面置了宅子。但他置宅子不是為了金屋藏嬌,娶妻納妾的,而是為了將這些年攢得家底妥善收好的。

  元良在銀行里存了一筆養老銀子,又在府外的宅子裡存一筆私財,之後又在府里他的住處留了一份家當。他想著就算以後真的出什麼事,他也總能有一兩份銀錢渡日。

  都是從十幾歲的少年人一點一點走過來的,誰還沒個心動的時候呢?

  元良也有,他就很喜歡英蓮。不是因為英蓮長的好,而是喜歡英蓮的性子。

  但也只限於喜歡。

  英蓮出嫁後,元良的喜歡又換了一種。

  他也形容不出來兩種喜歡有什麼不同,但他就是知道不一樣了。

  元良猶記那年除夕奉命解救英蓮時,看到英蓮時第一個浮現的念頭。

  一分心疼,七分憤怒,還有兩分對世事無常的感慨。

  再之後,和離歸家的英蓮與封氏重新回到京城,元良見到英蓮的次數也不由多了起來。

  英蓮針線活極好,知道元良跟著湘雲不缺金銀,便給元良做了幾雙鞋,謝他當時的維護搭救。

  只是做為湘雲身邊的第一得用內侍,元良並不缺這些『孝敬』和『謝禮』,但元良卻仍舊笑呵呵的收下了。

  像對待其他人那般,誇了一回心靈手巧,又說了一回他當差最費鞋的話。

  原不過是兩句客套話,實心眼的英蓮卻聽進去了。

  一年四季,雷打不動六雙鞋。夏天和冬天

  各兩雙,春秋各一雙……

  若說英蓮也像其他人那般只是討好他那也罷了,可元良知道,並非如此。

  英蓮母女並不需要這般討好他一個內侍,她們是可以直接討好圖嬤嬤,露珠這種比他這個內侍離湘雲更近的人。

  甚至是直接討好湘雲。

  然後元良再不像對待旁人那般收了就收了,而是開始給英蓮回禮了。

  他得的賞賜不少,管著各處生意的管事也時有孝敬。得了些東西覺得英蓮她們娘仨能用上,便叫人給她們送去。

  就這麼不咸不淡的過了些年,元良每次回家住時,都會拎些東西給隔壁的娘仨。有時是府里做的點心,有時是在街上順手買的熟食零嘴。

  湘雲好吃,也養成了元良每每買東西時都挑吃的送英蓮。

  再然後就是沒有父親,娘又是和離歸家的女孩要結親了。可這樣的身世,想要結一門好親事卻是極難的。

  女孩不跟爹娘,不跟娘姓,而是跟著外婆姓。可她外婆也不覺得自己的姓有什麼好。再後來想到湘雲時常打著元姓出門,娘仨一合計就統統姓元了。

  而好巧不巧的,元良的名字里也有一個『元』字。

  原本封氏和英蓮是想著叫小姑娘認個義父的,畢竟家裡沒個男人,便是街坊鄰居都要欺負一下她們娘們。

  然後這個爹一認,就有不少人生了誤會。元良回來的少,並不知道街坊鄰居都傳了什麼。甚至他們都不知道元良是無根之人,英蓮開始的時候到有解釋,後來就由人說去了。

  因為誤會以後,她們娘仨的日子都變得好過了。

  至於後來是怎麼走到一處去的…可能也是從不解釋開始的吧。

  沒什麼愛不愛,喜歡不喜歡,我病時,你照顧我。你需要我時,我就站在你身邊,兩個老天爺都不心疼的人,往一塊湊湊,互相取個暖,再搭夥過個日子。

  很務實的發展,卻也是最適合元良和英蓮的。

  ~

  沒有什麼婚禮,也沒有什麼三媒六聘,英蓮那邊只查了一回黃曆,挑了個好日子將兩家中間的牆推了。元良則整理了一回思緒跟湘雲說了一回他和英蓮的事。

  他們倆人也不年輕了,哪怕湘雲認為他們倆的年紀正當年,可他們卻不這麼認為,畢竟連當初跟著外婆和娘親來到京城的那個懵懵懂懂的小丫頭都已經嫁人了。

  輩份在那裡擺著呢。

  知道是你情我願的事,湘雲一邊請了封氏過來說話,一邊又給元良準備賀禮。

  丫頭們成親她都給嫁妝,元良和英蓮,她這個做人家好多年主子的,總不能連份聘禮都不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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