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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稷明環顧四周,玻璃全被砸得稀巴爛, 四面都透著風。被掀翻的文件和桌上置物亂七八糟滾成一團,散落在各個角落,連椅子都沒有一張完整的, 瘸了腿的滾軸遍地都是。
幾人見他回來了,頃刻間統統圍過來。
那警察看這陣勢, 便問他:「你是這裡的老闆嗎?」
「是。」
他嘴唇泛白,連續兩三天滴水不沾導致此刻有些體力不支。他邁開步子挪動腿, 腳下卻不著力地踉蹌,晃悠著險些絆倒。幾人急忙把他扶住,馬小丹推開辦公桌上的殘骸, 招呼他坐下。
周順順從撂在地上的紙杯里挑出個乾淨的,涮了又涮之後,給他倒了杯水。
他喝下一杯水後終於緩過來。
「這事兒和公司另一個股東有關,他叫符錢,半個月前我還上你們局裡報過人口失蹤。」
「你知道這夥人都是誰嗎?」
幸好那天的飯沒有白吃,他和領頭的幾人湊巧在飯桌上互相有過簡單的認識。
那警察聽他細細道來,在紙上做了詳細筆錄。
走前安慰他:「你別太傷心,也不用害怕,法律會還你一個公正。」
他還以為他的無精打采是被這突然襲擊嚇出來的。
譚稷明沒什麼精神的和他互相示意,送人走時又掏出煙散給幾位警察。
再回來時他看了看倆位臉上掛彩的男同事。
「去醫院查查,有什麼毛病儘管治,藥費公司報銷。」
那倆人雖受了傷,聽他這麼說還是很感動,相繼謙恭地走了出去。
他又看著周順順:「找一裝修公司把這恢復原樣,再通知所有人,公休三天,三天後準時回來上班。」
周順順應著,看他那樣子一時沒忍住:「譚總你是不是生病了,需要去醫院嗎?」
「不用。」他說,「時間不早了,你們也回吧。」
說完他自己率先離開。
這本來是一麻煩事兒,可等他處理完後直面一顆流血的心,倒恨不得再來些麻煩事兒,至少突然的棘手能讓快要爆掉的大腦歇息片刻。
他本來打算去喝酒,可實在沒什麼興致,只好慢條斯理地開著車又回了家。
這回再進屋倒知道先開燈了,因著被某人硬性改掉的習慣,他再也不就著皮鞋往裡走。
他站在玄關蹬掉皮鞋,打開鞋櫃拿拖鞋,卻瞧見半弧的白色櫃面躺著一雙平底板鞋。他看著那雙鞋愣了愣,本想拎出來扔掉,手剛伸過去又頓住了。
接著,他砰一聲合上櫃門,踩著拖鞋走進客廳。
明晃晃的水晶燈把整間客廳照亮通透無比,他跟沙發坐下,掏出支煙點燃抽著。
屋裡太靜了,連他往茶几上撂打火機的動靜都顯得格外突兀。
他抻開兩條腿,半弓著背凜眉,一口接一口地吞雲吐霧,片刻後覺得渴,便拿了杯子接水。喝了幾口水後,又覺著煙味不得勁兒,於是往菸灰缸里滅了火星子,再擱下水杯時忽然想起曾經項林珠就這事兒說過他。
她說他懶,跟家住著也不知道澆澆花,哪怕是喝剩的水往花盆裡倒了,那些半死不活的植物至少也還有一口氣。
他看著透明的玻璃杯愣了愣,著魔般的端起來後走向陽台,將餘下的水灑進那盆半高的植物。
之後他開了電視躺上沙發,看不進去節目也睡不著覺,就那麼干躺著。
渾渾噩噩躺了一夜,隔天醒來時他去衛生間沖澡,沖完澡後看著那堆換下的衣物,驀地又記起項林珠曾抱怨他只會添麻煩,連把髒衣服丟洗衣機這麼簡單的事兒都不會做。
他頓了頓,於是拿起那身衣服丟進了洗衣機,竟還記得把貼身褲頭和襪子都摘出來。
連續三天,他都在渾噩之間半夢半醒,這三天他沒出過門,肚子餓了叫外賣,等外賣來了吃在嘴裡卻始終不合胃口。他還去廚房煮過面,按項林珠曾叮囑的,等麵條沸騰軟掉撈起來,再涮兩片青菜,調好佐料攪和攪和就能吃了。
可不知道哪個環節不對,吃著還是不得勁。
他泄氣的皮球般在琉璃台前站著,看那晚麵條還冒著騰騰熱氣,不知怎的他忽然就沒了耐性,將那碗麵條倒進垃圾桶里。
第四天再去公司時,他穿戴倒一如既往整潔,臨出門前竟知道帶走廚房的垃圾袋。
從和項林珠認識的那天起,她總忍不住控訴他離了保姆就幾乎不能自理的生活習性,可他總是不以為然,等她忽然不見了,他卻不知不覺改變了。
到公司樓下時他抬頭看了看,二層的辦公間窗明几淨和以前相差無幾。
他下車將準備往樓上走,卻不經意瞥見牆角的人影,再定睛看過去時便一發不可收拾,三兩步就往牆角追去。
符錢見他追來,嚇得慌慌張張逃走,但他身子弱,壓根兒跑不動,還沒等譚稷明上手便踉蹌著栽倒在地。
大熱的天兒,符錢襯衣外還套著件兒西服,他瘦得只剩一把骨頭,顴骨高高凸起,皮囊下幾乎沒有血肉。他面朝地絆倒,狼狽地磕了臉,正準備爬起來時又被譚稷明拽住。
譚稷明掰過他的身體,朝他臉上摔了兩耳光。
「孫子,敢算計我。」他揪住他的領子,將人提起來,「前幾天那撥人是不是你攛掇來的,你他媽還要不要臉?」
符錢慘白著臉求饒:「他們找我要錢,我沒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