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7頁
在場內其他人桌上放著的杯碗,都是石質的,沒有一個是陶器,之前剛進場坐下的時候,他們就發現了,有些人覺得炎角也不過如此,在一些人的眼裡,脫離某些情況來講,精緻的陶器比石器更有價值,更能體現部落技藝的高超。甚至當時有人還想,炎角也不過如此。真小氣!
可是現在,見到歸壑桌子上擺放的陶器就這麼裂開的時候,他們才明白,為何炎角放上的是石器而非陶器。因為,陶器太脆弱了,無法承受住鼓聲的衝擊。
這麼一想,眾人也會過意來。不是炎角拿不出陶器,而是石器才結實。而且,認真觀察的話,他們發現,炎角拿出來製造酒器的石料,都是中等以上級別的,當然沒那麼容易震裂。
有經驗的人在看到那些石質酒器的第一眼,就能知道石材如何了,拿出一塊石頭做酒杯,他們也行,但像炎角這樣拿出這麼多好石材做酒器的,除了那幾個眾所周知的大部落,其他部落未必都有這樣的豪氣吧?
歸壑看似不在意地抬手掃開那些破裂的陶片,隨手就擺放上一個金晃晃的酒器,在陽光照耀之下,酒器周身都像是鍍著一層金色的光暈。
這個酒器的原材料是從沙漠奴隸主那裡弄到的,但經過重新回爐鑄型,擁有了新的模樣,上面還帶有一個猙獰的獸頭。
還沒等眾人的目光從歸壑桌子上那個金晃晃的酒器上挪開眼,就聞到一股誘人的香味飄過來,頓時大部分人都沒心思再去管其他了。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對他們而言,若是將生存濃縮為一個字,那就是「吃」!
樂舞?欣賞不來。
聊人生?沒興趣。
要是炎角真在上主菜之前還弄出不少節目,他們大概會無比怨念。好在炎角夠直接,夠爽快!
疐部落的阿不力等人磨拳擦掌,「來了來了!」
一個個直徑過三米的石質大鼎被搬進會場,每個鼎由三個炎角戰士扛著,一個人撐住石鼎的一個足。鼎內並不是毫無東西,而是盛放著七八分滿的湯水!剛才飄過來的誘人香味,就是這些湯水的氣味。
即便如此沉重,盛放了湯水的大鼎,卻穩穩朝前運進,裡面的湯水一點都沒盪出來。
二十四個部落,每個部落所在的區域放上一個剛抬上來的大鼎,然後架好柴火。對於海那邊的奴隸主們來說,鼎有特殊的象徵意義,但對於炎角人而言,他們使用鼎,是因為方便,也好看。
沒多久,鼎內本來就熱的湯水冒起了泡,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香味散發得更加激烈,無時無刻不在刺激人的嗅覺和味覺,似乎聞到氣就能想到味一樣。
只是,二十四個部落,沒有一個部落開始動手盛湯,即便一些人眼睛都快盯出來,不住吞唾沫,也沒有動手。他們在等自己部落的領頭人發話,能夠被帶進場,能夠代表自己的部落前來赴宴,都在各自部落算精英了,不會隨著自己的性子胡亂行事。
直到有炎角的戰士拿著長柄大湯勺過來,舀出一份放進碗裡。
阿不力咽了咽口水,緊盯著那個拿著碗的炎角人。只見對方端著碗喝了口,咂咂嘴,笑著看向他們一行人,「味道還可以,正好,能喝了。」
不用阿不力說,其他疐部落的人就已經湊攏過來,從那個炎角戰士手中接過長柄湯勺,殷勤地給阿不力夫婦盛湯,畢竟,首領不吃,他們這些手下人也不敢先嘗。
炎角的人看似是在試味,其實是在向那些人證明,這湯里沒下毒,可以放心喝。
石鼎里的湯是由獸肉煮出來的,上面還飄著一層油。不知道炎角人往裡面放過什麼,湯不僅香,味道也不錯。只是……
阿不力顧不上燙,喝完一碗才回過神來,這湯里沒肉啊!
拿著湯勺往鼎內舀了舀,竟沒見到一塊肉!
「肉呢?」
他們來這裡不是來喝湯的!就算有好吃的蟲子,也不能滿足他們對凶獸肉的渴望!
阿不力疑惑地看向炎角人那邊,大腳上,長長的腳趾不住地摳著地面,肉呢?他要吃肉!
這時,坐在最前面,炎角高層席位那裡,前任首領敖,以及大頭目塔,從座位上走出。
敖活動了一下雙臂,對塔道:「該上肉了。」
第六一七章 青矛剔肉
石鍋內的浮油隨著不斷冒起的氣泡而飄動著,散發著誘人香味的肉湯,卻無法再吸引眾人的視線分毫。
敖剛才那句「該上肉了」,並未刻意壓制聲音,在場的人哪個不是有些實力的?以他們的耳力,自然能夠聽到剛才敖所說的話。
有肉就好。剛才還抱怨炎角小氣,給湯不給肉的人,立馬坐下,摩拳擦掌等著了。阿不力更是讓除了自己媳婦兒之外的其他人離遠一點,反正炎角這裡的地方大,都坐這麼近幹嘛?
空間大了,方便他們以各種姿勢吃肉。坐著吃飽的時候,站起來或許還能繼續撐!
隨著敖和塔走出來,一股更濃的肉香傳入場內。
走進場內的炎角戰士們頂著大石盤,每一個石盤上都有一整隻經熬煮過的凶獸,這些凶獸,即便趴地上也比人要高,現在煮熟了,擱盤子上的時候,看上去仍然是一大團。
對於早已經習慣熟食的部落人們來說,生肉是沒有什麼讓他們喜歡的肉香味的,只有血腥味,以及輕微的鹹味,接觸過金器的人還會多察覺到一種氣味,那就是金屬味,別問他們怎麼知道的,一開始擁有金器的時候,誰不會過度好奇?